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本科就读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

3.考生原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所报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规模及学制

招生规模为600人,学制两年。其中北京校区50人(走读),威海校区550人(住校)。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招生专业

就读校区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人)

学费(元/学年)

英语

北京校区

仅限北京交通大学2023届应届

本科毕业生

20

5500

法学

30

5000

通信工程

威海校区

北京交通大学2023届应届本科

毕业生及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

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340

5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60

5000

经济学

60

5000

环境工程

90

5500

说明: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在威海校区就读的各专业简介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14:00-5月12日10:00

2.报名网址http://zsxc.bjtu.edu.cn/exw

3.考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近期免冠照片(蓝底或白底,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20KB至40KB,JPG格式)

③本科成绩单(需包含平均学分绩点或百分制成绩,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④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或完读证明)

⑤《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书》(报名系统生成后,本人签字上传)

⑥其他体现自身能力水平的材料:如已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可提供成绩证明;本科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方面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奖学金、三好学生证书等)

注意:北京交通大学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提交以上①②⑤⑥项材料,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以上全部材料,报名材料齐全无误者方可获得考核资格。

五、考核及录取

我校对考生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记为材料审核成绩。

报考北京校区和威海校区的北京交通大学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调剂至北京校区或威海校区未录满专业。

报考威海校区的非北京交通大学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将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资讯网及报名系统通知。考核成绩与材料审核成绩之和记为综合成绩,我校将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依据综合成绩择优调剂至威海校区未录满专业。

特别说明:优先录取北京交通大学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有剩余名额,则按照以上规则,择优录取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将于2023年5-6月在学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能在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说明为准。

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将在招生各环节核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若发现条件不符者,有权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考核成绩,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就读地点及户籍档案说明:

北京校区录取学生在主校区就读,不提供住宿;

威海校区录取学生在威海校区就读,提供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年。

所有录取学生户口及档案均转入北京校区。

2.学生有关毕业和就业派遣事宜以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核费用。

4.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学制及学习年限为两年。学生到达学习年限后,不再延长。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得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留级、转学及转专业,不参与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八、招生咨询

1.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2.招生资讯网:https://zsw.bjtu.edu.cn

3.招生微信公众号:bjtuzs

4.招生专业咨询电话:

招生专业

咨询电话

英语

010-51682853

法学

010-51688708

通信工程

010-5168368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010-51687045

经济学

010-51687045

环境工程

010-51681263

5.学校地址:

北京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威海校区: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现代路69号

九、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进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为jwss@bjtu.edu.cn。

十、附则

本简章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附件:

       附件1:通信工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介绍.docx       

附件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介绍.doc      

附件3: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介绍.docx

       附件4:环境工程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介绍.docx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