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国防生招生计划


2016年北京交通大学为军队招收培养国防生84人。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志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1、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采取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一类本科控制线(即重点线)以上。

2、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十七周岁以上、二十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2015〕904号)。

三、招收专业、省份和招生数量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

文理

外语

性别

合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安徽

山东

河南

湖南

四川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本科

22

1

1

3

2

2

2

2

1

2

2

2

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本科

30

1

3

3

3

2

3

2

2

1

2

3

3

2

交通工程

四年

本科

12

1

2

2

1

1

1

1

1

1

1

会计学

四年

本科

20

1

4

2

2

2

2

3

2

2

合计

84

3

2

12

9

7

6

6

5

4

6

5

8

6

5

最终招收专业、人数以当地省高招办对外公布数据为准

四、报考、政审、体检、面视和录取

1、志愿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北京交通大学招收国防生的专业。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所有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2、对上线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由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省军区、公安部门负责。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选培办负责。

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4、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学校、选培办、学生本人及其担保人三方须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

五、复审复查

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其中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该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按北京交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1、国防生从入校当年9月份起,开始享受国防奖学金(每学年15000元,其中学费补助7000元,生活费补助8000元),直到毕业。同时,仍可享受高校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

2、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进行军政训练,军政训练列入学校选修课计算学分。利用周末进行队列、军体训练,每周出早操2-3次,暑假期间到部队进行集中训练和当兵锻炼。毕业前参加全军组织的毕业考核。

3、国防生在校期间违约的,按照退学处理;毕业期间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派回生源省;分配到部队未下达首次任职命令违约的,档案材料和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办理。

4、毕业由北京交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部队批准后可报考军地院校研究生,录取后以国防生身份直接读研。面向全军进行分配,担任军械修理技术干部、信息安全技术干部、军事交通管理干部、财会审计干部。

5、毕业办理入伍手续后补算四年住房补贴(每月6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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